东方网12月30日消息:江苏省纪委、省廉政领导小组、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报,重申对那些借考察、学习等各种名义组织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以及在组织公费出国(境)活动中从中牟利等违纪行为,要发现一件严处一件,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一律由个人清退全部旅游费用,上交财政;一律公开曝光。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审批部门的责任。
据新闻晨报报道,1999年12月10日至24日和今年4月17日至26日,江苏省成人教育协会以考察为名,先后组织部分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成教干部共40人,通过旅游渠道分赴欧洲10国和俄罗斯公费旅游。
江苏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分别给予这两起活动的组织者、江苏省成人教育协会副秘书长车学樟等党内警告处分;所有出国旅游费用改由个人自付;原江苏省教委有关领导人员把关不严,责成其作出深刻检讨。
(编辑 张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