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张君在重庆法庭上受审。 |
 张君、李泽军等四人制造了常德大劫案 |
 图为张君的情妇陈乐在看守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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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5月20日消息: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中的14名罪犯,今天分别在重庆市、常德市被执行死刑。
据人民网报道,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湖南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4月21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张君、李泽军等14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李泽军等11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分别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泽军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分别依法核准了张君、李泽军等人的死刑判决。
(作者 吴兢 编辑 陈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