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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乐恒赴沈应诉

东方网2001年6月7日消息:沸沸扬扬的边锋状告曲家父子侵犯名誉权案将于明日在沈阳开庭审理,曲乐恒对记者说,他将在今天坐轮椅赴沈阳准备应诉。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受理此案的一审法院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9号室,几经周折见到了该案审判长马壮。马见到记者并不意外,并且说:“早就听说上海记者要来,现在终于来了。”马壮说,本来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不曾想来了这么多记者。

记者问马壮为何选择在沈阳审理此案时,马说,由于曲明书曲乐恒父子户口在沈阳市大东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判,因此大东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对记者提出的涉案敏感问题,马三缄其口,表示不便多说,只说他第一次遇到坐轮椅应诉的被告。至于曲家父子为何不递交答辩书,马说,很多媒体对此并不了解,其实不用递交也可以。

记者征得同意后,看到了边锋起诉曲家父子的民事起诉书,身份为沈阳国范集团总经理的边锋起诉曲家父子的理由是,今年3月29日上午,曲乐恒和父亲曲明书在沈阳天都饭店对50余家国内记者公布了去年曲乐恒车祸事件的“真相”,其中提到边锋是“黑社会人物”,由此给原告边锋的正常生活和生意造成“极大不良影响”,“原告和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因此边峰认为,曲家父子的行为是“严重的诽谤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人格尊严”,他并且在起诉书中提出了四条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人格尊严的侵害;2、判令被告为原告消除影响,公开在全国性报纸上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10万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昨天中午记者拨通了曲乐恒的手机,曲表示,无论该案审理结果如何,他都能勇敢面对,“因为我们一直说实话”,至于何时抵达沈阳,曲乐恒的父亲曲明书说:“中午1点左右到达。”

据此间媒体的记者透露,边锋曾经说过若曲乐恒应诉,他本人也会出庭,如果此言确凿,明天两人将对簿公堂。


(新闻晚报 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