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001年6月9日消息:昨天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边峰起诉曲乐恒名誉侵权案在沈阳大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在双方律师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辩论后,法庭于11时20分宣布休庭。
曲乐恒和曲明书昨天均未到庭。昨天开庭的前半段时间双方主要对各自举证进行了陈述。边峰的律师带来了曲乐恒3月29日在沈阳天都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时的录像,以及多家媒体对此事的报道画面和报刊复印件。
曲乐恒的律师并没有提供证据,该律师指出,张玉宁和边峰都已承认4月26日晚上在利兹酒吧向曲乐恒说了过激的话。至于过激到何种程度,公安机关没有作答。当时边峰向公安机关称说这番话时自己喝多了。边峰的律师则称本案核心是曲乐恒的言论对边峰构成了侵权,而不是边峰在酒吧说了什么。而曲家的律师称假如边峰不对曲乐恒说那番话,就没有之后曲乐恒所公布的“黑幕”。
法庭提出了庭外调解的方案。原告方表示可以商量,被告方则表示要先看原告的态度再作结论。
(劳动报 袁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