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20日消息: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在渝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月18日联合部署的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初战告捷,目前各地已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其中有27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近年来,全国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逃避打击、造成国家资产大量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且有蔓延发展之势。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年初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一些国有企业难以为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介绍,自部署追逃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各级检察、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抓获了一大批犯罪金额大、逃跑时间长、罪行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追捕归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共计6.64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有13人。挪用公款8000余万元的福建省城市合作银行马尾支行行长贺冬玉、贪污30万元销售款且潜逃9年之久的四川省达川市达川钢铁总厂销售负责人李成刚、涉嫌贪污4000余万元的原重庆市工商银行九龙坡支行会计陈新等人都落入了法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下一步将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纳入全国“严打”整治统一行动中去,继续加大追捕工作力度;要进一步体现国家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的犯罪嫌疑人要兑现从宽处理政策,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对于那些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继续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大追捕力度,无论他们逃到天涯海角,都要将其抓捕归案,绳之以法。 (新华社 刘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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