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19日消息:身为公安干部,竟策划抢劫并致人死亡。今天,原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阜颍中队中队长祁仲祥被判处死刑。
据新华网报道,2000年11月中旬,负责河南省驻马店制药厂业务员张保中药款被盗一案的祁仲祥,从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领回失盗款20多万元后,即产生抢劫这笔款的恶念。当月17日上午,祁仲祥约袁业彬到他所工作的刑警中队见面,祁让袁找几个外地人在中队退款时把钱抢走,并约定以后再联系。当日下午,袁业彬将马涛、王道亮带到中队与祁见面,祁、袁又谈及抢钱一事,祁对袁所找的马、王2人表示认可。后袁、王、马计议抢劫。王道亮又将抢劫之事告诉了张新海,张表示同意参与抢劫。
2000年11月20日傍晚,祁仲祥通知袁业彬领款人已到。21日上午,袁业彬纠集王、马、张携带凶器分乘2辆摩托车来到阜颍中队附近守候,祁仲祥多次与袁业彬电话联系,询问人员是否到位,并将退款时间、领款人数、特征和装钱提包的特征告诉袁业彬。下午5时50分,当河南省驻马店制药厂业务员李建全、张保中从阜颍中队领取18万元现金走到中队门前105国道路北时,王、马、张3人上前抢夺李建全背在身上装现金的提包,张保中见状上前护包,被马涛持刀扎伤左胸部和右腰部,王道亮持单刃刀朝李建全左肋部刺一刀,张新海持带鞘的刀砸李建全手和肩部,致使李建全当场死亡,张保中受伤后呼喊救命跑离现场。事后,王、马、张将所抢的赃款统交袁业彬收管,部分赃款被袁、王、马、张伙分。
今天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祁仲祥、袁业彬、王道亮、马涛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新海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高颍犯窝藏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作者 李蕾 葛如江 编辑 黄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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