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4月30日报道: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之后,深受丈夫包“二奶”之害的深圳“原配”们欢欣鼓舞。她们说:“今后,我们又多了把‘保护伞’。”“我想让老公好好看看新婚姻法,以后再施暴要负刑事责任。”家住南山区的吴女士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在一家大公司任财务经理的丈夫竟然与公司财务部新来的一位女大学生好上了,而且她在家里还得时常承受丈夫的拳脚。吴女士愤愤不平地说,今年年初,丈夫对她提出离婚的请求,还说离婚后还让她母女俩住这房子,他也会保证她母女俩的生活。她说啥也不愿意。因为没离婚时丈夫都不太把她母女俩放在心上,离了婚更加不堪设想。此后,他就开始对她动起了拳脚,经常打得她鼻青脸肿。“现在有了新婚姻法,我要让老公好好看一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都是违法的。如果他再不改,我不想再忍受。他再打我,我要去验伤,让他负刑事责任。”她说若真离婚,她准备带着女儿回内地原来的单位。“新婚姻法对无过错方有很多倾斜政策,使我们离婚时有了更多的保障。”市内一家公司的行政干部陈女士也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和前夫李某都是大学毕业生,12年前在深圳经双方朋友介绍而相识、恋爱。恋爱两年后喜结连理,并买了男方单位的准成本房,婚后一年又有了个可爱的儿子。然而,自从李某有第三者之后,幸福也就成了过去。
1998年6月1日,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某区法院起诉离婚。为了孩子,她还是不想离婚,法院也以不予离婚作了判决。去年年底,李某再次向区法院起诉离婚,区法院把儿子和房子都判给了她。李某不服判决,上诉到市中院,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陈女士感慨万千地说,新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均与李某有缘,“要是那时有现在这个新婚姻法,我还可以向李某提出过错索赔。”“新婚姻法对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更明晰了,如果丈夫不与那女人断绝来往,我不想再维持死亡的婚姻。”年届中年的郭女士一直以一种幸福和满足的心情来回忆自己和老公有过的10多年舒心日子。当时为了照顾孩子,支持丈夫在深圳创业,她甚至放弃了自己的工作,专心而心甘情愿地做起全职家庭妇女。老公一直疼着她和孩子,并且工作起来很刻苦,后来还办起了自己的公司。公司规模越来越大,老公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后来才知道老公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女秘书,晚上与女秘书住在了一块。”郭女士对记者说,她老公这几年到底赚了多少钱,她从来没去过问。而且老公早已作好了离婚的准备,说不定好多财产都隐藏、转移了。“以前还怕离婚后生活没有着落,现在新婚姻法对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有更明晰的规定,如果丈夫不与那女人断绝来往,我不想再维持死亡的婚姻。反正离婚分割的财产也够我下半辈子的生活了,何况丈夫属于有过错方。”(刘良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