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10日消息:北京市工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今天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活动的专项整顿,维护首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北京市工商局加大了打击此类非法经营活动的力度。
此次专项整顿重点打击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主要有: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报酬的;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对发现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认定、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