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5月18日报道:惨案发生在1999年5月28日。这天下午,江苏省南通市学田新村94-A幢的王逸请自己的母亲、妹妹一家三口到她家来吃晚饭。
20时30分,王逸的母亲、妹妹准备走了。临出门,才26个月的小黄奔与姨姨说再见,王逸却说:“明天你们见不到我了。”王逸执意要送他们。4人一起走下楼来。母亲倪玉兰见王逸下楼时手持一只茶杯,便问:“你拿着茶杯干嘛?”王逸回答说:“我要喝水。”
到了楼下,妹妹王迪从车库中取出轻摩车,孩子坐在前面,倪玉兰在右,王迪在左。小黄奔再次与姨妈道别,这时,王逸忽然说:“这次我对不起你们了。”话音刚落,王逸的手一扬,将茶杯里的硫酸泼向她的三位亲人……3人中,倪玉兰的伤势较轻,伤处以颈部以下的躯干为主。王迪的面部、颈部及两上肢均被烧伤,其中面部深Ⅲ度烧伤面积近50%,整个脸被包裹着,只露出不能动弹的嘴和插着鼻管的两只鼻孔,医院先后请来了上海的烧伤科专家来南通植皮,但整个面容被毁已是无法挽回的事实了。
最惨的是小黄奔,面部深Ⅲ度烧伤面积达60%。他的左耳全被硫酸烧坏了,开始化脓,不停地流水,鼻梁被烧坏,鼻梁今后肯定要手术整形了,左眼眼裂变小,眼不能闭合。而孩子大面积的深Ⅲ度烧伤,植皮相当困难。随着孩子的不断长大,皮损部位不能随之扩张,需要不断地手术“扩皮”,烧伤科专家估计,手术植皮整容的次数不会少于6次。
王迪是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妇产科医生,人缘好,性格开朗,业务上已开始崭露头角。
案发当晚,面对记者的提问,王逸说,对此事“后果由自己负责”。据王逸说,她作案的动机是:她有病,父母不善待她;她要死了,她要在死之前,给母亲“一个永久的纪念”。
长期以来,王逸一直承受着疾病的折磨。她自小体质较弱,患有牛皮癣、胆汁返流性胃炎等疾病,当要吃药时,她总是反复研究药物的副作用,吃了药就拼命喝水,就是要向外排药物的毒性,长期处于惊恐之中。
案发后,王逸男友提供情况说,半年前,王逸患上了病毒性心肌炎,这给她的心理带来更大的压力。半年来,母亲为她进行治疗,病情一步步好转,但她一直怀疑母亲在迫害她,认为母亲要用药将她脑子搞坏。
案发前20多天里,她坚持只吃稀饭,菜几乎不吃,因为她认为她的肠子全烂了。案发前五六天,天天通夜失眠,整夜地搂着男朋友流泪,不停地说:“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案发前3天,她对母亲和妹妹说,她还有3天就要死了。
对此案,南通市崇川公安分局非常重视,派专人负责此案,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了详细的调查。1999年6月10日,警方将王逸带到南通市通济医院,请市精神司法鉴定小组对王逸作第一次精神司法鉴定。鉴定小组鉴定结论:王逸患有精神病。为慎重起见,警方又将王逸送到南京脑科医院,请江苏省精神司法鉴定小组进行第二次鉴定,鉴定结论依然为王逸患有精神病。
9月10日,王逸被宣布无罪释放,同时被强制送进通济医院住院治疗精神病。
对这一结论,王迪难以接受而提出异议。崇川警方又委托司法部上海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精神病学研究室进行鉴定。11月4日,该室有关精神病专家来到通济医院,对王逸的鉴定结论为:王逸无精神病。
12月9日,王逸重新被刑事拘留。崇川警方并向崇川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
据了解,司法部上海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精神病学研究室诊断王逸无精神病的主要依据是,有作案动机:怨恨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有预谋:特意购买了硫酸;有自我保护意识:预先穿上了长袖衣;知道危害:作案时说“我对不起你们了”,等等。
南通的一些精神病学专家认为,诊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要从行为人的整体思维等各方面综合分析判断,这是一项纯医学的工作。一些专家特别提醒说,一些精神病人的行为,是病态思维支配下的行为,但这样的行为本身完全可以是“完善”的。一些精神病人甚至能够策划极为缜密的计划杀人,难道也能够由此而否定其有精神病吗?
1999年12月22日晚王逸再次被无罪释放,作为自由人被送进通济医院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