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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湘乡全国罕见暴力抗法事件”内幕
2001年5月18日 14:05

羊城晚报5月17日报道:

事件现场

2001年1月3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湖南省湘乡市依法执行案件时,遭遇到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海口中院执行人员被上千名不明真相的人群围攻、威胁、辱骂、殴打,两名法警当场被殴打至昏死过去,多名执行人员被打伤;警徽被扯下,警服被撕烂;执行公务车辆(警车)被毁损;执行公务之用的摄像机、照相机被抢夺、砸碎;执行现场多次遭暴徒冲击,执行人员被胁迫围困,长达10余小时……

这起有组织和预谋的武力袭警、暴力抗法、地方保护主义者公然与法律叫板的严重事件,已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1·3事件”,是一起建国以来全国罕见的暴力抗法事件。

接到有关方面投诉后,本报特派记者对此事件展开了一个多月的调查。经过艰难的明查暗访后,终于揭开了“湘乡抗法事件”的内幕……

伪造批文和房地产证惹起了一宗官司,海南两公司将湘乡市府推上被告席

1993年、1994年,正值海南房地产热得烫手的年月,海南省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下称经协公司)及海口华得利实业公司(下称华得利公司),分别与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然而付款后,两公司发现该办事处提供的房产证及宅基地批文,均系伪造,两公司遂诉至法院。

经协公司一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以(1995)琼民终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维持海口市中院一审判决,判令湘乡市政府返还经协公司485万元。湘乡市政府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案由全国高院转海南省高院复查。海南省高院以(1996)琼民监字第33号通知书驳回了湘乡市政府的再审申请。

华得利公司一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5)海口房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判令湘乡市政府返还华得利公司3235830元。湘乡市政府先向海南省高院提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湘乡市政府拒不履行,两公司分别于1995年10月、1995年11月向海口市中法申请执行。

自此开始,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多次派员前往湘乡市,但该市有关领导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是避而不见,就是称没有履行能力。5年来,海口市中级法院仅为原告执行回了75万元钱款及价值140万元的房产。2000年3月21日,海口市中院派人第9次前往湘乡执行时,执行人员即遭到了湘乡市财政局收费局有关负责人煽动、组织的20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暴力围攻,已经发生了一起执法人员被殴打,照相机被砸的抗法事件。

第十次执行,湘乡还是说“不”。“法警有什么了不起,打的就是你。”

有了前9次抗法经验,面对海口法院的执行,湘乡市有些人员更加成竹在胸,“胜算”在握。海口市中院2001年年初第10次奔赴湘乡执行,于是发生了一起全国罕见的严重暴力抗法袭警事件。

1月3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罗毅刚及执行庭长李白平,带领20多名干警与《人民法院报》记者一起,前往湘乡执行。在与湘乡市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并获得协助执行后,海口市中院执行人员到湘市政府找有关领导同志,意在促其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湘乡市政府有关人员以“抓一项中心工作,市领导都下乡了”为由,避而不见。接待人员也以种种借口敷衍执行人员,并拒绝签收法院传票。

在被执行方称无履行能力及执行受阻的情况下,按照执行方案,海口中院执行人员依法对湘乡市财政局收费财务股办公室进行搜查。搜查中发现,该局6个银行帐户,有预算外资金1525万元,完全具备履行能力。

湘乡市财政局的人见法院人员查他们的帐目,大为恼怒。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跑到围观人群中,大叫:“海口的人来要我们湘乡的钱,我们湘乡人民能答应吗?”随之而来的是,围观和围攻的人群像潮水一样冲了过来。

上午9时许,已完成搜查工作正准备撤离的3名执法人员及人民法院报两名记者,被进来干预执行工作的不明真相的围攻人员逼到了收费局的楼道尽头。冲击中,一些围攻者开始抢夺法警佩戴的枪支、对讲机、手铐等警械。在多次严厉警告仍阻止不了他们冲击的危急关头,为保护执行人员人身、执行案件材料和执行器械的安全,一名法警迫不得已鸣枪示警。

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湘乡市财政局一位副局长不仅煽动、指挥不明真相的群众辱骂、抢夺,还赤膊上阵抢夺随行记者的摄影包。围攻者则更加嚣张地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轮番向执行干警筑起的人墙冲击,更加狂暴地抢夺摄像机等器械。

上午11时20分,围攻执行人员已达两个多小时的人群,开始了又一波疯狂的冲击、殴打、抢夺。在湘乡市财政局院内,在财政局收费局的办公室里,狂暴的人群迅速地有组织地分成多个小组,强行将执行干警组成的人墙拉开,把一个个执行干警分割包围起来。一名法警被暴徒狠狠地用四角包有铁皮的算盘砸中头部,当场昏迷;另一位法警被多名暴徒团团围住,身体要害部位遭暴徒猛踢、狠踩,当场昏死过去。围攻者还强行阻止别人将被打伤的干警送医院救治,直到下午1时多,两名严重受伤的干警才获准被送往医院救治。

个别围攻者此时竟然叫嚣说:“打死他们才好。”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事发当日,他在现场看到,一个20多岁的矮个子长头发男人,大声对一名法警叫喊:“法警有什么了不起?老子打的就是你。有本事,你就还手,还手打我呀。站出来,老子跟你单挑!”

医院诊断,两名法警被打成脑震荡。经救治,受伤人员脱离了危险。在这次事件中,海口市中院26名执行人员中,有22人遭到殴打,多名干警的头、胸、裆部被打伤。

在这次严重暴力抗法事件中,围攻者撬坏警车车门,刺破6辆车24个车轮胎;抢夺并摔碎数码摄像机一部;抢夺照相机两部,其中一部照相机至今下落不明;12名法警的警服、警衔、警帽不同程度被毁损;一名法警的警裤被人从裤脚一直撕到了裆部……

“我曾3次流泪,为我们的执行员和法警所感动!”

执行庭长面对记者泪流满面

事过3个月的2001年4月29日,记者前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见到了该院执行庭庭长李白平。李庭长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景和感受。

1月3日上午,在湘乡市财政局执行受阻时,我们的法警为了保护执行法官的案卷材料,在如雨点般的拳头的打击下,遵守纪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被我们的执行员和法警深深感动,在现场,我忍不住地哭了3次。

第一次哭是看到两名年轻法警被暴徒打得昏死在地时,因围攻人员拥挤不堪,我们无法将伤员抬进屋里暂避。几个执行员只好使出全身力气,将一名1.89米身高的法警沿过道、阶梯,从人群的脚下硬生生地拖进了里屋。在拖拉的过程中,面对一个连死活都不知道的年轻人,围攻人群中竟还有人在大叫“打死他!”这时,我第一次为我们年轻法警的生命安危落泪了。

第二次是面对暴徒的疯狂和残忍,我们庭的执行员冯达升已经做好的牺牲准备。他告诉我,他的身份证已放在了内衣短裤里,如果真有什么不测,就让家人凭身份证来认尸。此时,人群中正不停有人在喊“打死他们”,还有人说“扔个汽油瓶子过去烧死他们”。小冯又对我说,外面真要有人扔进汽油瓶子引起火灾,身份证藏在内裤里,或许烧不坏呢。面对此情此景,我忍不住哭出了声。

第三次哭是听到那两名被打成重伤的法警有可能要做颅脑手术时,我为他们的生命安全而担忧。这时,罗副院长正在给海口那边的许院长打电话说有两名法警负伤的事。当许院长下达指示说“我要你们安安全全地把他们给我带回来,一个也不能少!”时,我再次哭了……

说到此时,李白平这个从事了10多年法院工作的五尺热血男儿,竟然当着记者的面,痛哭失声……

“我认识湘乡黑社会的老大,今天我非要整死他们不可!”

目击者目睹的抗法事件细节

2001年5月10日,记者奔赴案发地湖南省湘乡市现场采访。几经周折,我们找到了两位现场目击证人。从他们那里调查了解到了一些“1·3”暴力抗法事件的细节。

阿武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青年。他给记者讲述了当时看到和听到的一切:1月3日上午9点多钟,我也混在围观人群中,看到一个留着平头、约三十六七岁的男人开着一辆富康轿车,进了财政局大院。转了一圈后,他就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面部表情很气愤的样子。不一会儿,就有一群又一群人从外涌进财政局大院,向海口来的法警围攻上去。过了一会儿,又听到了一声枪响。这时从楼上跑出来一个人,对大伙喊到:“哎呀,不得了啦!打抢了,打枪了。枪是对准敌人的,怎么对着我们湘乡人民呢?什么法警,简直是土匪!”话音刚落,又有一个人跑出来说:“开枪了。3枪打倒了7个人。”

阿武接着说,9时40分左右,有一个人正在摄像,一下子就被十来个人围起来打。有人大骂他:“你他妈的摄什么像?抢他的机子,砸掉他的机子!”那个开富康车的平头猛地一脚踢在了他的裆部,另一个男的一拳打中了他的眼睛,嘴里还在不停地骂:“我叫你他妈的拍。”

小周也是个现场目击者,他对记者说了一件事:当天中午12点钟左右,我在财政局食堂里看到摆满了5桌酒席。仔细看了看,发现有不少是刚才帮忙打架的人在这里举酒碰杯。我还听到一个30多岁的男人说:“这帮人下得地(湘乡话,意为这还了得),跑到我们湘乡要钱,简直是吃了豹子胆了!”吃完饭后,一个40多岁穿着一双拖鞋的“老流子”(湘乡话,意为烂仔)酒醉饭饱的样儿,一边走一边说:“架打完了,饭也吃饱了,今天没事了,走啦。”

谈到打人的情景时,小周又补充说:当时我在人群中看见一个中等个子40多岁的男人,手里夹着一个公文包,大声炫耀说:“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认识湘乡黑社会的老大,老大是我的铁哥们,今天我非要整死他们不可!”另一打人者向一个法警示威耻笑:“你们这帮人是什么法警,一点本事也没有。有本事的话你还手呀,打我呀,出来我跟你单挑!法警,法警,简直是神经罗!”

另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还向记者指证了湘乡市政府一位领导。他说,这是某副市长。当一些身份不明的人提出要看海口市中院人员的证件时,一位海口法官说:“我们的执行手续早就让有关人员看了,没有必要给你看。”这位副市长却大声说:“看看证件那有什么了不起的。到了我们湘乡,我们湘乡98万人民都有权力看。”

当记者又对这位知情人说明“你怎么知道,那人就是某副市长”时,他这才说出了他曾与这位副市长打过交道,副市长还给过他一张名片。

记者又对几位目击证人及知情人说明:“你们今天所说的话,我们已全部作了录音,你们敢对你们说的话负法律责任吗?”几个人几乎同时回答:“走到哪里,我们都敢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任。”

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湘乡市委宣传部,接待我们的是一名副部长。当记者说明来意后,他非常委婉地告诉我们:这件事情你们不要报道。说实在的,我也知道这是一起爆炸性的轰动新闻,事件发生后,也来了好多省内外媒体采访,但没有一家报道出来。为什么呢?你们可以想一下。

副部长还解释,报道如果出来,对湘乡,对海南都不利。关系到两个省的问题,不是一件小事情。你们好在是走正常渠道采访,先到我们宣传部来了。要不然,在外面随便乱采访,就会有人报告公安局。

当我们提出要到湘乡市财政局采访时,这位副部长说他当不了家,更不便带我们去。记者又提出想见一见市委、市政府领导人,也遭到了拒绝。

(作者 常丹 选稿 赵师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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