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19日消息:记者今天在此间召开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多年来组织青年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许多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残疾人讨回了公道。
据介绍,“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是一家旨在“以最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最需要帮助的人依法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这个中心成立八年来每年代理三十多件残疾人维权案件,胜诉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一九八八年,这个中心受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小学教师徐洁受伤致残案”。中心为此成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小组,法律志愿者们对案情进行了详细分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使肇事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受害者赢得了五十七万多元民事赔偿。
据了解,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志愿者们还与残疾人当事人交朋友,鼓励他们自强不息,积极参与社会。他们经常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对残疾人进行普法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