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19日消息:传统观念中,重婚罪受法律惩罚的一般都是男性,对女方往往不予起诉。日前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起诉的一件重婚案中,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均被法院判刑。
今年3月14日,南山区公安分局向南山区检察院移送起诉一件重婚案。起诉书称已有妻小的犯罪嫌疑人沈某(1963年出生),与邓某(1978年出生)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一个女孩,构成重婚罪,于去年12月8日被逮捕。南山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经审查后认为,邓某明知沈某已有妻小而故意与之同居,也构成犯罪,应对她进行追诉。
5月10日,南山区法院作出判决,一审认定沈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邓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邓某在明知沈某有配偶的情况下而与沈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因此,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邓某拘役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