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0日消息:江西省会昌县从5月开始实行城镇建设“绿色图章”制度,确保城镇绿化与城镇建设协调同步推进。
会昌县在加大环保投入的同时,规定各建设单位必须将绿化配套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送县建委审核。在城镇新建区,城镇绿化不能低于用地总面积的30%;在旧城改造区,城镇绿化不能低于25%。如不达标准,则不得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得进行项目招投标,对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设计方案实施的,县建委将采取责令其停止施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