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0日消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南京旅游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积极吸引私人资本和其它资本兴办旅游业。
鼓励社会各界资金以购买、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到郊区郊县投资开发,并享受土地优惠政策及市属规费的减免政策。凡从事旅游开发所需土地,根据占地性质及用途,出让价格比评估价格调减10-30%。在荒滩上兴建旅游景点及配套设施,可按荒山、荒滩开发有关政策出让土地,同时根据占地面积和开发规模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对在郊区县新办的旅游企业,免收3年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