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0日消息:最近,当5名被指控犯有抢劫罪的少年被押进通州法院刑事审判庭时,他们发现眼前所呈现的并非想像中的那种方台对阵式排列的审判台。庭审室内,审判人员与被告人、公诉人与辩护人围着同一圆桌而坐,庭审气氛得到了缓和,但又不失法庭的威严。这是该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首次试行“圆桌庭审”。
通州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以往的实践表明,许多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中的供述极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是由于紧张,对犯罪事实不敢供述或陈述不清;二是由于胆怯,别人问什么就承认什么,造成当庭供认不实。此次受审的这名未成年被告人告诉法官:“几个月来,我一想到自己即将要戴着手铐被押上法庭,接受法官严厉的审判,就害怕得连觉也睡不着。”但在“圆桌庭审”中,他逐步消除了紧张心理,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鉴于他犯罪后自首、又属从犯,结果对其从轻判处。
在这次“圆桌庭审”中,通州法院还为这5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设了“专席”。合议庭休庭时,审判长宣布让被告人与其家长自由交谈,希望从家庭的角度进行感化教育。不一会,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便与家人抱头痛哭,泣不成声。原来,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剖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时,他终于道出长期憋在心里的隐情:平时父母对他管教过严,放学晚一步回家都要盘问,严得让人受不了,在逆反心理驱使下,他才走上了犯罪道路。他的父母听后,感慨万分,激动地说:“今天的庭审也为家属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教育课。”
不少参加庭审的公诉人、辩护人认为,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这种“圆桌庭审”,不仅是开庭形式上的转变,也是一种司法理念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