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0日消息:一离婚女子与一已婚男子长年非法同居,该女子居然为男子写诉状,要求他与妻离婚。
近日,家住汉中路的杨女士经常在家哭泣。杨女士的丈夫汪某风度翩翩,经常在外面跳舞,深更半夜才回家,因此结识了许多女人,且都是“富婆”,当他一旦获悉“富婆”是单身,他便谎说自己已离婚,并诉说自己目前的处境如何如何困难,以博得女人的同情,凡是与汪某同居过的女人均为他花费不少钱财。两年前,50多岁的汪某又认识了已离婚的惠某,这两年,汪某一直住在惠某家中,汪某花掉惠某数万元。汪某有家不回,杨女士天天以泪洗面,一天比一天消瘦,新婚姻法出台后,杨女士看到了希望,但惠某也有了“第三者违法”的犯罪感与危机感,为此惠某执笔为汪某写了一份诉状,要求汪某与妻子离婚,并在诉状中称杨女士如何如何不好……杨女士气得不知如何对付“傍富婆”的丈夫。
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天茂律师事务所的殷振武律师,据了解,根据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杨女士在应诉过程中可以反诉,杨女士可以委托律师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调查取证,杨女士可根据掌握的有关汪某“傍富婆”的证据要求汪某对其进行经济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