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6日消息:昨天,卢湾工商局向雁荡路某台资卡拉OK娱乐场所发出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工商部门依法对该店在卡拉OK娱乐消费中设定最低消费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罚款,并要求其立即取消该项不合理收费。这是本市第一次处罚设立最低消费的行为,从而拉开了工商部门整治娱乐餐饮业最低消费的序幕。
在卡拉OK娱乐场所普遍只设包房费的今天,该娱乐场所设立的每位消费者必须花19元买杯饮料的规定就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今年四月一位消费者将该公司告到了工商部门。据该娱乐公司的负责人介绍,自1997年8月开业以来,该公司已在黄浦、卢湾和静安开设了三家分店,成为沪上名气最响的卡拉OK消费场所之一,三家分店一直采用两种收费方式:包房费+最低消费19元、包房费+自助餐费29元。工商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店在卡拉OK娱乐消费项目中,规定消费者必须同时进行餐饮消费,并要达到该店规定的不同时段的“基本消费”标准。这种行为已违反了《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八条第十五项的规定,构成以通知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行为。根据《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罚款。
接到工商局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公司已对照相关法律充分认识到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重要性,并已经在三家门店全部取消了这一项收费,到目前为止,其他收费与折价规定保持不变。
最低消费在上海由来以久,陕西北路上就有一家饭店规定只有最低消费额达到400元的消费者才能享受包房服务,一些茶室规定消费者踏进大门就是40元。一位餐饮界人士解释“最低消费”时说:“这是为拉开档次,鼓励消费者多消费。”对于这种普遍的不合理收费,卢湾工商局开了第一刀,市工商经检处的相关负责人说:“希望这一处罚对整个市场都有批评和警示作用,商家能主动取消不合理收费,否则工商部门查到一家将处罚一家。” 选稿:钟山 来源:青年报 作者:林劲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