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专题|国内|国际|台港澳|上海|文娱|IT|精选|体育|财经|社会|参考|科教卫|图片|

                     >>新闻中心>>财经新闻>>正文

国家药监局:警惕“OK镜”对角膜的伤害
2001年5月26日 18:57

东方网5月26日消息:OK镜并不“OK”,目前已发生多起配戴者视觉模糊,角膜发炎,甚至角膜穿孔的伤害事件。昨天广东省药品监督局转发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OK镜的管理,严防此种事件再次发生。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国家药监局在通知中指出,角膜塑形镜(简称OK镜)是通过改变角膜的形态来矫治屈光不正的一种矫正器具。OK镜是一种可行的能获得清晰眼视力的非手术矫正方法。但是,OK镜的作用是暂时而有限的,疗效是可逆的,不可能彻底告别近视,一旦使用不当,清洗、护理过不了关,会对眼睛造成伤害。目前国家药监局已接到多起OK镜产品在使用中发生问题,给配戴者造成伤害的情况,主要是患者配戴产品后发生视觉模糊、角膜发炎等症状,严重者发生阿米巴原虫、绿脓杆菌等感染,甚至导致角膜穿孔、眼球受损。

为预防不良事件发生,针对所发生的问题,国家药监局就OK镜的经营、使用问题作出紧急通知,指出OK镜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方可销售和使用,所有已注册的OK镜产品的制造厂家,要重新对产品说明书进行核对补充,报送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审查。补充后的说明书必须说明OK镜的作用是暂时、有限的,疗效是可逆的;明确产品适用的视力矫正范围,适应人群,必须告知配戴者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如眼部刺激、发痒、不适、惧光等,并告知应当采取的措施,如摘下镜片,及时到医院就诊等。

国家药监局同时要求OK镜广告不得有不科学、误导消费者的夸大内容,不得有“彻底告别近视”等误导宣传,否则严加查处。

药监部门告诫准备配镜的患者或家长,要持慎重态度,在充分了解适应症、禁忌症的前提下,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配,只能使用经过国家注册的产品,验配后保存诊疗证明和产品的三联单。

编辑:彭金凤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曾文琼 
    • OK镜三年之痛如何了







    • 亚太城市信息化论坛
      纪念中共80周年诞辰
      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
      中国足球冲击世界杯
      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
      东方网诞生探索展望
      香港小姐竞选
      中央电台封杀田震?
      方正科技股权大战
      辽足车祸大揭秘
      坚决反对美对台军售
      东方高考热线
      “人权卫士”落选!
      《财富》论坛年会 
      第三届东亚运动会
      美战机撞毁我军机
      "东方网"案一审纪实
      革命史知识冲关

      解放日报
      文汇报
      新民晚报
      新闻报
      青年报
      劳动报
      SHANGHAIDAILY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上海东方广播电台
      上海电视台
      上海东方电视台
      上海教育电视台
      上海有线电视台
      中国网
      人民日报
      新华网
      中国日报
      中青在线
      中央电视台
      中国上海
      千龙新闻网
      中青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网上浦东
      上海科技网
      古镇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