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6日消息:汕头市市长李春洪25日在汕头经济特区投资环境推介会上表示,汕头是台商投资的理想地方,任何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政府的依法保护。
他说,汕头市是广东省距离台湾最近的地方,两地经济往来频繁,对台商在此间从事投资商贸活动,汕头都给予鼓励和保护。一九九七年,汕头制定《汕头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若干规定》,对台湾同胞的投资和商贸活动在税收、土地和水电供应、人员通行等方面提供更为优惠的政策。
截至今年三月份,汕头市有台商直接投资企业三百八十二家,间接投资企业一百一十六家,合同直接利用台资六亿一千八百万美元,间接利用台资二亿七千八百万美元,投资领域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许多台商在汕头扎下了根。
李春洪还介绍了汕头投资环境的基本情况。他说,汕头是中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也是沿海开放城市和著名侨乡。去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四百七十七点九亿元人民币,是“中国城市综合实力五十强”和“首批投资环境四十优”的城市,先后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中国侨联副主席林丽韫、台湾中国台商发展促进协会理事长章孝严、中共汕头市委书记李统书等出席会议,来自祖国大陆十几个省市的台商代表和台湾岛内工商企业家共四百人参加了本次推介会。 选稿:彭金凤 来源:中新社 作者:林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