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31日消息: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健涉嫌受贿罪一案5月29日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健在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电脑、雷达表、现金等礼品,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其受贿行为证据确凿,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