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13日消息: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若干问题的公告,律师资格考试将与最高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考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初任检察官考试三考合一,2001年的三项考试都不再单独组织,而是并入拟于2002年1月举办的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据悉,新考试的命题范围仍以司法部颁布的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基础,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初任法官、检察官资格考试大纲略有变动,但变动不大。有关调整内容及考试时间、组织方式等事宜将由司法部另行通知。另外,已办理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报名手续的人员,视为办理统一司法考试报名手续,继续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在以往的分类资格考试中,律师资格考试难度更大,从而形成了律师法律水平的相对优势。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将使这一相对优势逐渐丧失,并促使律师对自身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业内人士认为,建立司法统一考试制度有助于法律职业家形成统一的知识标准,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选稿:夏 杰 来源:劳动报 作者:孙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