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14日消息:记者昨日从广州海事法院了解到,该院新产生的18名法官助理已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协助19名法官处理庭外事务。法官助理试点改革正式启动,标志着该院审判资源将得到进一步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为开展好法官助理试点改革,广州海事法院专门制定了审判管理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必须由具有审判员资格的法官组成,具有审判员资格的法官可配备法官助理。法官助理的任职条件是:或具有学士学位,从事法院工作满两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法院工作满6个月;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法院工作满3个月。
据悉,法官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以法官的名义组织庭前准备工作,主持庭前证据交换和庭前会议,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主持调解等。 选稿:晓红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邹高翔 张华慧 袁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