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16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共和国政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领事条约》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换文将于7月28日生效。
据介绍,双方是于6月27日在北京就此事以换文方式达成协议的。在协议谈判过程中,中央政府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求了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政府的意见。
“中印领事条约”于1991年12月13日在印度新德里签订,1992年10月30日起生效。目前,中国共与40个国家签有双边领事条约或领事协定。“中印领事条约”是中国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之前签订的37个双边领事条约中第一个适用港澳特区的领事条约。另外3个中外领事条约或领事协定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至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之间签订,均适用于香港特区。 选稿:邱曙东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