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6日消息:八月五日,备受关注的郑州一二·九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由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五时许,张书海等人曾在郑州市淮河路市电信局八分局持枪抢走营业款三十七万六千六百八十三元人民币;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凌晨七时五十分左右,张书海、张洪超、张世镜和张玉萍等人持作案工具在郑州市交通路建设银行储蓄所抢走现金五点五万余元及空白支票、印鉴等物;二000年十二月九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左右,张书海等人在郑州市银基商贸城广东发展银行银基分理处洗劫营业款二百零八点五万余元,并致使银基保安处副处长常玉杰中弹身亡。
检察机关公诉认为:张书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张玉萍、张洪超、张世镜和乔红军、张小马的行为均已经构成了抢劫罪;王雨因帮助该团伙毁灭涉案物证,窝藏并转移赃款,资助犯罪嫌疑人外逃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指控犯有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转移赃物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张大国和李进才也因窝藏、转移赃物被指控犯有窝藏、转移赃物罪;王志昆的行为则构成了非法买卖枪支罪。另外,张云志属于犯罪预备,也应予以处罚。涉嫌非法运输枪支罪的王晓东则被另案处理。 编辑:靳慧 来源:中新网 作者:朱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