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7日消息:日前,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就企业如何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联合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适当提高职工饮料费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月9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月8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8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单位同时要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对作业环境温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劳动环境。对露天作业和在没有降温设施车间作业的职工,要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同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批准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也要严格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选稿:靳慧 来源: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