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7日消息:为了争取一项招标工程,太原建筑工程总公司弄虚作假,通过提供伪造的假工程质量及信誉奖证的办法,骗取了招标工程项目,而主持招标工作的吕梁地区建筑工程招标报标管理办公室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工程建设公司,却对此不做调查,致使一项200多万元的工程项目落入这家“造假”建筑单位。日前,太原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领导组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意见。
今年4月,山西省吕梁地区建筑工程招标报标管理办公室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工程建设公司联合举行招标会,对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污水站中水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进行招标,山西省内共有9家建筑单位竞标。太原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由于提供了两项市优工程信誉证而中标。由此引起业内人士的强烈反响,认为太原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有弄虚作假行为。
据太原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领导组办公室调查,2001年2月,太原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市建总公司)得知山西汾酒集团污水工程招标的信息后,就派市建总公司生产经营部副主任王灵生到吕梁招标办报名参加竞标。同年3月2日,汾酒集团派人到市建总公司进行了考察,事后通知市建总公司拿图纸、做标书。王灵生派人拿回招标文件和图纸后,组织人员做了施工、设计、预算和组织计划,并准备了相关资料,上报到吕梁地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年3月上旬,市建总公司在投标汾酒集团污水工程时,王灵生未经请示领导,擅自做主,将总公司原分管资料工作的赵随龙(市建总公司高级工程师、已故)遗留下来的虚假证件(其中包括武汉流芳污水处理工程优良证书、济南洛口水厂工程优良证书)未经核实就作为投标证件装入标书进入招标市场。
2001年3月12日下午,汾酒集团招投标会通报了报价、答辩和打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市建总公司获得了曝气池等工程项目,2001年4月,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目前工程即将竣工。
针对调查结果,近日经太原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直接责任人王灵生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撤销市建总公司生产经营部副主任职务的处分。同时要求市建总公司深刻吸取这次教训,进行彻底整改,清理各种虚假和不规范的文件、证件。 选稿:靳慧 来源:中新网 作者:帅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