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26日消息:中国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军队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动军队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的持续深入发展。
《意见》指出,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是新时期军队担负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纳入部队建设计划。同时要求,军以上单位要相对集中力量,每年参加一至两项成效显著、社会影响较大的工程。对既有经济效益又有国防效益的工程项目,应重点支援。
《意见》对发挥军队院校优势为西部地区培养人才、支持西部地区开发开放、成建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和在西部大开发中认真落实国防和军事需求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强调,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律不准从事经商活动的有关规定,防止搞变相生产经营。
选稿:钱程灿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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