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28日消息:据自治区工商局今天披露的消息,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工商部门在重点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中,共查处传销及变相传销案件22起,涉案金额63万元,端掉传销及变相传销窝点38个,遣散参与传销的人员1078人。
据介绍,内蒙古的非法传销有三大特点:一是从业人员80%以上来自外地;二是传销方式仍然是以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主交纳入门费;三是在查获的传销及变相传销案件中,大多数未形成一定规模,处于萌芽状态,仅有个别案件涉案人员较多。
针对这些特点,在专项行动中,自治区工商系统与公安部门配合,先后检查出租房屋2460户,旅店、宾馆764家,各类“专卖”、“代理”等场所1151处。工商部门对案件涉及的传销物品、非法所得及通讯、交通工具等全部予以没收,并处以重罚。同时,对触犯刑法的传销人员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不明真相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进行教育后遣散回乡。
选稿:祁贺 来源:新华网 作者: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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