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29日消息: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将于2002年1月18日起,将电信用户申诉受理电话号码96123号码改为12300,2002年1月18日至7月18日期间,新旧号码并行运行半年,2002年7月18日起,96123号码将不再使用。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主要受理电信用户在使用电信业务、接受电信服务中,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的争议。电信用户应就争议的问题首先向所属电信业务经营企业进行投诉,如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得到答复,即可向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下列情形之一不属申诉范围:
1、属于话费争议的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提起申诉时超过二年的;
2、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交执行的;
3、申诉受理机构已经就申诉事项进行过调解交出具调解意见书的;
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消费者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
选稿:张炯 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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