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30日消息:据韩国一个省法庭日前进行的判决,10名三星电子公司的管理人士因管理不当需赔偿公司978亿韩元(1美元约合1329韩元)。
这是首例判定管理人士应对管理不当负法律责任的法庭判决,他们的管理不当给公司以及股东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这一判决是民间团体的胜利,这些团体为结束在大型家族式企业中广泛存在的非法商业行为,如交叉筹资和内部交易,而进行了积极的活动。
22名小股东在民间团体的领导下,于1998年对三星电子提起诉讼,控告其进行非法内部交易,令公司股票价值受损,给股东造成经济损失。
编辑:叶然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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