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3日消息:台北讯,针对有岛内媒体报道称台湾“联电”公司今年初已经在祖国大陆兴建晶圆厂之事﹐台当局“经济部次长”陈瑞隆今天称﹐当局除了要求“联电”作出书面说明外﹐也会通过其他渠道追查﹐若真有台湾厂商“偷跑”﹐将会严惩。
有媒体近日报道指称,“联电”已于今年初在祖国大陆破土兴建八吋晶圆厂。而当局是于日前才通过有关的开放政策。
陈瑞隆声称﹐当局“经济部”与“联电”联系后﹐“联电”已否认与此事有关。但“经济部”已要求该公司尽速提出书面说明。
陈瑞隆又称﹐若发现业者“偷跑”﹐依规定可以处新台币100万至500万元的处罚。另外﹐违规输出“管制性高科技产品”的话,负责人将被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张向林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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