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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指民事诉讼不会阻延政府实施的遣返行动
2002年4月4日 14:39

东方网4月4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昨天表示,争取居留权人士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进行民事诉讼,并不会阻延当局依法把他们遣返。香港特区政府绝不会容忍任何影响社会安宁或违法的行为。

据悉,香港有律师行已经代表53名争取居留权人士入禀法院,向特区政府索偿,并要求撤销政府向他们发出的遣送离境令。

港府发言人明确表示:“入境处处长不会因有关人士提出该宗民事诉讼或任何人士提出类似诉讼而暂缓对他们采取遣返行动。”

至于有媒体报道指争取居留权人士昨日索取了约一千份法律援助的申请表格以控告特区政府,发言人重申,申请法律援助并不构成暂缓遣返的理由。

他并解释说,香港入境处继续签发担保书的对象,只是那些现在仍有司法复核申请、或据此而提出的上诉个案尚待法庭依据2002年1月10日香港终审法院判决处理的争取居留权人士。

发言人并呼吁争取居留权人士保持冷静及理性,并以和平方式表达他们的意见。

据悉,香港入境事务处从4月1日开始,对仍然滞留在香港又未能受惠于终审法院今年1月10日所颁布的裁决的声称拥有居留权的人士,依法进行遣返。香港入境处曾发出识别函件共约5000封。仍然滞留在港、又未能受惠于终审法院判决的人士,估计约有4300名。

编辑:吴菁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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