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4日消息:2004年1月1日以后,所有中药保健药品将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记者今天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国对中药保健品的整顿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到目前为止,已撤销了1959个中药保健药品的批准文号。
近5年来全国批准的“食字号”、“健字号”等保健品多达5万余种。但是,在保健药品的发展中,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督跟不上的问题,在已审批的中药保健药品中,命名不规范、组方不合理、将治疗药品或食品批为保健药品、甚至有的保健药品毒副作用比较大,给消费者造成危害。
据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审评工作,对符合标准的中药保健药品,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没有完成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保健药品,在2002年12月1日以前仍可继续生产,2003年12月31日前撤销全部“健字”批准文号。
编辑:邱曙东 来源:文汇报 作者:何连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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