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11日消息:上海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上旬,将对上海犬类养殖场和犬类经销点开展整治和审验证工作。
在审验证过程中,市犬类管理办公室将牵头组织公安、卫生、畜牧兽医部门,逐一上门对犬类养殖场和犬类经销点进行审核,如查实经营者在审验证期间违反规定继续在非法买卖犬类等行为,一律作不合格处理,取消换发《犬类养殖许可证》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者办理犬类养殖场及犬类经销点的申请;对查获的无证经营犬类养殖场和无证经销点,将根据《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依法予以取缔,并对养殖者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无证销售者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从5月1日起,对未取得《犬类饲养证》擅自饲养的犬类,一律予以捕杀,并取消该户今后饲养资格。为此,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尚未取得《犬类饲养证》的尽快前去办证。
编辑:靳慧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江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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