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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戴避孕套,强奸罪成囚七年

东方网9月24日消息:一名无业青年拒绝戴避孕袋,强行与女设计师性交案件,较早前在高院被裁定强奸罪名成立,入狱七年。

法官判案时指出:被告所犯罪行十分严重,本案与其他强奸案性不同,女事主首次是同意与被告发生性行为,但一定要戴避孕袋,梅开二度时,被告无戴避孕袋,女事主发觉立即拒绝进行性交,被告用暴力恐吓,令她受惊达三小时。被告虽然年轻及无案底,惟一直无悔意,故判刑如上。

被告陈修文,二十一岁,报称无业。被告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深夜至二十三日凌晨时分,在佐敦新圣地牙哥酒店一房间内,强奸一名二十六岁女设计师。


(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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