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是一起出租车交通事故的受伤者,事发至今已一个多月了。
事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4月7日晚上11时左右,我和爱人韩庭兰在朋友家作客后,搭乘一辆车号是:970-7.06606的强生出租车回家。路经虹许路、吴中路口,车子与对面一辆大转弯的锦江出租车猛烈相撞,导致我爱人当即昏迷,右前额瞬间隆起拳头大小的血肿。后经医院CT检查,颅内挫伤有淤血,颈椎有裂纹。在第六人民医院治疗后,虽然颅内淤血已吸收,颈椎骨裂牵引二十多天后已弥合,但仍然时常头晕头疼,视力模糊,耳朵刺疼,左手酸疼无力,血压时高时低不稳定等,至今仍在医院治疗中。
在这一个多月中,车队没有一位领导来医院探望、关心过受伤者。更令人气愤的是,住院医疗费一拖再拖。事发后的第4天,我向强生出租监督电话62581234求助,车队才送来住院保证金支票,而前4天我们只得向朋友借钱支付3000多元医疗费。车队一位姓周的安全员当着处理事故警官的面,满口承诺马上归还我们(因为我们两人都是新疆回沪的老知青,经济上并不富裕,没有能力来垫付这笔医疗费,作为无辜受伤的乘客只提出了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然而后来这位安全员却以种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同我们捣浆糊,至今不肯还我们。62581234强生监督电话也跟着一起捣浆糊,说什么“该车队是我们强生公司下面的一个小车队,经济上是分开独立核算的,你找我们也没有用”。他们还本末倒置,叫我多打电话与该车队沟通,求他们解决。他们如此不讲信用,试问:今后谁还敢乘坐强生出租车呢?
我曾向上海出租车客运管理处63232150电话投诉,回答得更干脆:“交通事故我们不管。”我追问:“你们管什么?”回答是:“规范服务!”真是岂有此理!难道乘客受了伤,不理不采是规范服务吗?
如果不是一位至今不知名的好心司机帮我把爱人及时送进医院,如果不是第六人民医院的医生们及时抢救,也许她已变成了植物人,也许……。我请大家来评一评理,为无辜受伤的乘客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