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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学专业医学士
 2001年4月30日 11:30

(学制五年医学士)

培养目标: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总体目标下,培养从事民事、刑事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人才。经过五年的学习培养,修完规定学分,授予医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除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课程(与临床医学五年制相同)外,还需要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临床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人类学、刑事侦察学等11门课程)。专业实习在市级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局侦察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处等有关部门完成。

毕业去向:推荐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大部分学生经考试合格后,以国家公务员资格到各级分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从事法医学鉴定工作;部分学生毕业后在高等医学院校、政法学院和研究所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