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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普查登记工作的公告
2016年12月26日 13:39 选稿:范玺雯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15〕69号)的规定,2017年1月至2月,在本市9个郊区范围内开展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登记工作,请广大农户和农业经营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

  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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